“立了遗嘱,就不用担心以后家里人会有纠纷了。”近日,70岁的何伯(化姓)在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广州越秀分库订立遗嘱,将名下的房产留给侄子和外甥。
多年来,何伯和妻子一直没有子女,两个人相互扶持。几年前,妻子病逝,何伯办好房产继承手续后,也开始为自己的身后事考虑。何伯在四个兄弟姐妹中年纪最小,晚年生活里,侄子、外甥几个晚辈对他多有照顾,加上兄弟姐妹年岁相仿,到时候不一定都有能力办理遗产继承,经过考虑,何伯提前订立遗嘱,把自己的心意定向给到晚辈。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华遗嘱库广州荔湾分库项目志愿者徐婉仪介绍,近年来,像何伯这样的无子女老人或空巢老人来咨询的比例在上升,这反映了老人观念的变化,以及对“确定性”的渴望。“通过提前规划,老人们获得了心理上的安宁,这是一种积极的晚年心态。”
“值得关注的是,何伯的情况准确来说属于‘遗赠’。”徐婉仪说,依据民法典规定,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法律上,何伯的侄子和外甥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因此,何伯把财产给侄甥,本质上是一种“遗赠”行为,即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徐婉仪解释,“遗嘱继承”与“遗赠”最大的区别在于时效性和接受方式。如果是法定继承人(比如何先生的兄弟姐妹),在继承开始后,默认是接受继承,但作为受遗赠人(何先生的侄甥),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明确意思表示。如果到期没有表示,法律上会视为放弃受遗赠。
涉及“遗赠”的遗嘱,在立遗嘱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徐婉仪提醒,遗嘱本身必须合法有效,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在专业机构订立遗嘱会通过专业的精神评估、录像、指纹和书写流程,确保遗嘱在未来不会被推翻。
此外,因为涉及60日内的接受期,建议立遗嘱人最好生前就把遗嘱的事情告知指定的受遗赠人,或者委托遗嘱库在未来进行传达和提醒,避免晚辈因为不知道有遗嘱或者不懂法律程序而丧失权利。
南方+记者 汪祥波
通讯员 周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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